孟律師曾在諾基亞等世界五百強跨國公司和知名律師事務所工作十余年。為諸多合同金額超過億元的大型集團招投標項目提供法律支持;在公司并購、風險投資等方向有豐富的經驗。
孟律師在TMT領域,尤其是在電信、互聯網、人工智能領域的市場準入、監管要求、資質牌照、數據合規、廣告、維權方面有豐富的企業實踐經驗。在企業內部進行過基于中、歐、美法律要求數據合規體系建設。
孟律師曾擔任科韜廣告(中國)有限責任公司大中華區首席法律顧問,負責提供對效果類廣告業務在國內外運營和全球項目(包括隱私和網絡安全)的法律支持。
中國
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中國海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企業重組項目的不確定性和與政府的有效溝通》
《中國公益信托法律架構建設的探討》
《 初探AI企業數據合規的Good Practice》
《FaceBook事件,對AI行業數據合規的思考》
《GDPR生效,企業如何基于中歐法律進行數據安全合規體系建設》
《根據《個人信息安全影響評估指南》(征求意見稿)--淺議企業對PIA落地執行之方法論》
《企業如何告知與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主體權利》
《星巴克與阿里巴巴牽手合作“新零售”,商業結合數據合規之深度評論》
《微軟、Facebook、谷歌和Twitter聯合推出數據遷移項目:數據可移植性的開源計劃》
《隱私條款撰寫調研報告》
《加州IoT設備網絡安全法對物聯網法律之影響》
對各國數據保護立法的翻譯(代表性)
《加州消費者隱私保護法》、《巴西一般數據保護法》、《印度個人資料保護法》、《俄羅斯聯邦個人數據保護法》、《NIST小企業網絡安全法》、《加州IoT設備網絡安全法》、《美國聯邦隱私立法重要文件》、《非個人數據在歐盟境內自由流動框架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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